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一名婦人在捷運上怒譙北一女學生未主動讓座,還拍照PO網引來輿論批評,北一女家長會原委託律師提告,但因其中一名女學生疑因壓力過大,家長會已決定暫緩提告。

2016-08-2610:20

日前2名北一女學生搭捷運普通座位,未主動讓位,竟遭同車的李姓婦人拍照PO網辱罵:「這是誰家女兒該做雞吧。」李婦此舉引來輿論批評,她經營的糕餅店臉書專頁也遭網友灌爆;北一女家長會已議請律師事務所,追究李婦的法律責任;律師周武榮今早也屏東縣瑪家鄉托兒所補助在臉書聲明指出,李婦的高雄市阿蓮區媽媽手冊贈品言行已觸犯個資法及妨害名譽。(12時44分更新)

三、案經北一女家長會,議請本所追究李姓婦人前揭不法苗栗縣造橋鄉幼兒美語老師行為,提出嚴正抗議並同時於先行告發後,待兩位學生及其家長,決定是否補正告訴!

一、針對李姓婦人,關於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(下稱:北一女)兩名學生,新北市三芝區幼兒美語教學於捷運上因病痛在普通座上,未主動讓座,擅自於臉書上發送學生照片,發言「這是誰家女兒該作雞吧」、「穿北一女制服卻不給小朋友讓座真是可恥」!

新竹縣芎林鄉新生兒贈品二、該等言行恐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,並有損及北一女校譽,李姓婦人於發言後,非僅未誠心反省,竟仍託詞「作雞,是說雞孵蛋」等語,又提及未讓座是可恥,再觸犯妨害名譽嘉義縣太保市全美語補習班罪!

周武榮今天稍早透過臉書發表聲明如下:

四、本所擔托兒所補助任北一女法律顧問,爾後再有任何損及北一女及其學生之不法情事,定當依法追究民刑事責任,絕不再容忍寬貸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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